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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臺北流行音樂中心表演廳檔期申請及收費辦法」條文修正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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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本中心最新修正之「臺北流行音樂中心表演廳檔期申請及收費辦法」,修改辦法第四條第三項及第八條第一項前段規定,增訂「本中心為確保本場館權益及使用效益,檔期減租總天數不得超過申請檔期天數 20%」之內容。

 

詳見本中心網站>關於北流>公開資訊:法規專區
或 場地租借>表演廳租借資訊。

 

本辦法將於下次表演廳檔期開放申請(111年3月1日)起實施。

 

如有任何場租問題,皆可與本中心窗口聯繫。

洽詢電話:02-2788-6620 #8316 蔡小姐 / #8314 張小姐

洽詢時間:週一至週五,上午 9:00-12:00,下午 1:30-6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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